項目名稱:草甘膦生產節能減排項目;
建設單位: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鎮江市鎮江新區國際化學工業園內;
項目性質:技改;
建設內容:一期總投資4356.8萬元,建設草甘膦下游產品裝置、75.7%草甘膦可溶顆粒劑裝置;新增3臺45m3液氨罐、1臺100m3異丙胺儲罐等。二期總投資24243.4萬元,升級水解結晶裝置,提高工藝技術的連續化和自動化水平。升級溶劑回收裝置,增加MVR裝置、建設區域控制室和綜合輔助樓等。
建設規模:項目建成后,草甘膦原藥產能不變;年產草甘膦異丙胺鹽制劑20000噸、草甘膦33%銨鹽水劑20000噸、75.7%草甘膦可溶顆粒劑5000噸、十二水磷酸三鈉1960噸。年產99.5%精甲醇120511噸、85%甲縮醛27941噸、氯甲烷半成品35058噸,副產工業鹽34400噸。
①廢水:項目不新增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產生量。生產廢水主要為真空泵廢水、汽提廢水、冷凝廢水、地面及設備沖洗水、廢氣洗滌廢水等。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接管鎮江新區第二污水處理廠。
②廢氣: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甲縮醛塔廢氣、水劑生產中的反應廢氣、顆粒劑生產中的粉塵廢氣、定向轉化爐煙氣以及儲罐廢氣等,主要污染物為甲縮醛、粉塵、氯甲烷、甲醇、煙塵、氯化氫、二噁英類、異丙胺等。經預測分析,項目主要污染物最大地面濃度均不超過相應的環境質量標準,對周圍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③噪聲:項目新增噪聲源主要為各類機泵、風機、灌裝機、混料機等,經基礎減震、廠房隔聲等措施后,廠界預測值達標,對周邊居民影響較小。
④固體廢物:主要新增脫硫渣、廢活性炭、濾渣產生量,不新增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污泥、除塵飛灰、廢包裝物。脫硫渣、廢活性炭、濾渣為危險廢物,分別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置。
①廢水:項目生產廢水與生活污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接管鎮江新區第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入北山河。項目建成運行后,不新增廢水量,水質變化不大,可依托現有的污染防治設施。
②廢氣:甲縮醛塔廢氣接入現有污水處理站廢氣處理系統(洗滌式生物濾箱+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高空排放。水劑生產中的含氨、異丙胺的反應廢氣經冷凝+一級水洗后高空排放。顆粒劑生產產生的粉粹、混料廢氣經旋風+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高空排放,產生的干燥、篩分、包裝廢氣經“布袋除塵+一級水洗+一級酸洗”處理后高空排放?,F有項目氯甲烷回收尾氣、甲縮醛儲罐廢氣、亞磷酸二甲酯車間的真空泵尾氣依托現有母液定向轉化爐處理。煙氣凈化系統采用“急冷塔+半干式反應器+活性炭噴射+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高空排放。
③噪聲:通過采用選擇低噪聲設備、隔音、消音、基礎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后,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④固體廢物:項目危險廢物依托現有危廢倉庫暫存,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生活垃圾委托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固體廢物經過妥善處置。
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符合相關環境保護規劃和環境保護政策,項目建成后有較高的社會、經濟效益;項目選址可行;擬采用的各項環保設施合理、可靠、有效,廢水、廢氣污染物、噪聲可實現達標排放;項目建成投產后,對評價區域環境污染影響不明顯;環保投資可滿足環保設施建設的需要,能實現環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出發,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通過網絡公示查看環境影響報告書征求意見稿(鏈接:https://pan.baidu.com/s/1MZrMXQRsB46I2DDJyfWbPw)或在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處查閱紙質報告。
與項目建設地點距離較近的居民及企事業單位。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公眾可填寫建設項目公眾意見表(鏈接:https://pan.baidu.com/s/1shjNMbWX5SvH4GMOcuQXBQ),通過郵寄信函(以郵戳日期為準)、傳真、電子郵件將填寫的公眾意見表提交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
建設單位:鎮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聯系人:車工 聯系電話:13775555101 郵箱 544989227@qq.com
通信地址:鎮江市鎮江新區國際化工園松林山路28號。
環評機構名稱:南京國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人:趙工 聯系電話:18151693247
郵箱:397483840@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玄武區花園路11號